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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规程】第九届“龙王恨•天问钓饵”杯全国钓鱼大奖赛总决赛

发表日期:2023-05-18 11:41:46   来源:本站   被阅读[]次
一、支持指导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中国休闲垂钓协会

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

二、主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总会

三、承办单位

湖北省钓鱼协会

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

四、参赛资格

1、同意第九届“龙王恨•天问钓饵”杯全国钓鱼大奖赛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各分场〈站〉赛出线选手(具体名单以网上公示为准)及通过组委会审核的其他选手。2、出线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18日(16日报到,17至18日比赛)地点:龙王恨垂钓基地

六、竞赛项目

(一)第一赛段:个人突围赛两场3.6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一场3.6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一场4.5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二)第二赛段:PK晋级赛:(4.5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第一轮:三十二强晋级十六强赛第二轮:十六强晋级八强赛第三轮:八强晋级四强赛

(三)第三赛段:冠亚PK赛四强尾数积分车轮赛(4.5米手竿钓对象鱼积分车轮赛)冠亚军决赛(三局两胜制)。

(四)第四赛段:复活赛凡未进入第二、三赛段运动员可参加第四阶段复活赛,按照突围赛赛程完成1天4场比赛。本次比赛为公饵赛,公饵由龙王恨集团提供,任何规定外的饵料、小药等违禁物品不得进入赛场,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本场比赛历时两天,采取个人总积分计算成绩,分四个赛段进行。整个赛程分别在四个鱼池进行个人积分突围赛、复活赛,贵宾池进行PK晋级赛、冠亚PK赛。

(一)第一赛段:个人突围赛比赛第一天,所有运动员根据抽签结果,分别在四个鱼池参加两场3.6米混合鱼重量赛、一场3.6米对象鱼尾数赛、一场4.5米钓混合鱼重量赛;成绩计算方式:比赛分为16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积分越少,如:每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积分1、2分,以此类推。运动员通过四场成绩积分相加决出前32名运动员进入第二赛段。

(二)第二赛段:PK晋级赛第一轮32强晋级16强比赛:第一阶段突围赛中获得比赛排名前32名的运动员晋级到本轮比赛,比赛项目为4.5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赛,每名运动员通过抽签分成16个组,进行两节比赛,每节比赛20分钟,每节比赛结束后组内换钓位,两节比赛结束后胜出的运动队晋级16强。第二轮16强晋级8强比赛:第二阶段第一轮比赛中获得比赛排名前16名的运动员晋级到本轮比赛,每名运动员通过抽签分成8个组,进行两节比赛,每节比赛20分钟,每节比赛结束后组内换钓位,两节比赛结束后胜出的运动队晋级8强。第三轮8强晋级4强比赛:第二阶段第二轮比赛中获得比赛排名前8名的运动员晋级到本轮比赛,每名运动员通过抽签分成4个组,进行两节比赛,每节比赛20分钟,每节比赛结束后组内换钓位,两节比赛结束后胜出的运动队晋级4强。

(三)第三赛段:冠亚PK赛四强运动员抽签决定所属钓位(A、B、C、D四个钓位)。四强尾数车轮赛第二场到第四场四名运动员依次轮换钓位。第一轮进行四强尾数积分车轮赛:四名运动员依次进入排名赛指定钓位。四强排名赛采用“四场尾数积分排名制”,每名运动员同时下竿作钓,每场比赛25分钟;四场比赛结束后,以每场尾数积分合计为总成绩,按照总积分、个人排名分、单场小分、总尾数副本分排序方式比较名次排列;如果都相同,抽签决定排名顺序。四强排名赛排名第一、第二的运动员进入冠亚军决赛,其他两名运动员根据各自积分及排名比较决定第三和第四名。第二轮进行冠亚军决赛:冠亚军决赛采用“个人尾数赛积分三局两胜制”,每场25分钟,第一场钓位由两名运动员抽签选择。两名运动员同时下竿作钓,第一局比赛时间结束时,双方互换钓位,第二局比赛结束后,如果比分打平,双方运动员重新抽签选择钓位进行第三局。第三局分为上下两节,每节15分钟,第一节比赛结束后双方互换钓位。如总尾数相同,比赛自动进入5分钟加时赛,加时赛中领先两尾者即时胜出,加时赛提前结束;加时赛结束时,领先一尾者亦为获胜;若相同,即刻进入5分钟内金鱼制胜(领先对手一尾)的比赛决定胜负,直至抽签确定比赛。

(四)第四赛段:复活赛1、参赛人员:未进入32强PK赛的全部运动员均可参加。2、竞赛方式:比赛第二天,运动员根据抽签结果,分别在四个鱼池参加两场3.6米混合鱼重量赛、一场3.6米对象鱼尾数赛、一场4.5米钓混合鱼重量赛;成绩计算方式:比赛分为16个计分区,采用倒记分制,即成绩越好,积分越少,如:每区成绩第1、2名分别获得积分1、2分,以此类推。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PK赛冠军:奖金100000元亚军:奖金30000元季军:奖金10000元第四名:奖金5000元第五至第八名:奖金3000元第九至十六名:奖金1000元第十七至三十二名:奖金500元

(二)、复活赛冠军:奖金30000元亚军:奖金10000元季军:奖金5000元第四至第六名:奖金2000元第七至第十名:奖金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奖励价值500元精品钓具第二十一至三十二名:奖励价值300元精品钓具

特别提醒:本次比赛女运动员报名超出20人(含),特设女子冠、亚、季各一名,男女选手同场竞技,女子选手单独排名,若女运动员人数没有超出20人(含)则本奖项取消。女子冠军:奖金5000元女子亚军:奖金3000元女子季军:奖金1000元凡参赛运动员均获得龙王恨提供的精美纪念品一份:比赛指定用饵一份、比赛指定鱼护、统一服装、统一钓鱼帽等。

九、报名、报到、食宿

1、报名即日起报名,赛事服务费500元/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凡第九届龙王恨杯全国钓鱼大奖赛分场(站)赛入围并已交500元保证金的运动员凭保证金收据不再另行收赛事服务费,至2023年6月10日16:00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予补报。放弃资格者参赛保证金不予退还。联系人:周小平:13507295385  柳凯:181716033602

2、报到、食宿报到时间和地点:参赛运动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分场赛保证金收据,于2023年6月16日16:00之前,在龙王恨集团(孝感市永安工业园9号)报到。参赛运动员交通及食宿自理,比赛期间的中餐盒饭及饮用水由组委会提供。

十、申诉及仲裁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现场举报;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0分钟以内。

(二)比赛中运动员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运动员应在10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一、特别提示

1、本届比赛奖项设置面广,含金量高,纪念品精美丰富、物超所值。所有奖励均为税前,获奖运动员需自行缴税。

2、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钓鱼帽、钓鱼服、鱼护,比赛期间要求统一着龙王恨钓鱼服、戴指定的龙王恨钓鱼帽、使用指定鱼护等。

3、比赛期间选手如接收媒体采访,即视为同意组委会(龙王恨集团)可免费使用其采访时的肖像和影视资料。

十二、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第九届“龙王恨•天问钓饵”杯全国钓鱼大奖赛总决赛组委会及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若有调整另行公布。

十四、未尽事宜,组委会另行通知。


竞赛规则

本规则为淡水池钓比赛通用规则,自然水域比赛和特色普及型大众比赛,可参照本规则制定,以赛前总裁判长宣布为准。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指定用饵的比赛,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主动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五)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六)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七)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八)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九)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十)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一)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二)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三)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四)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五)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六)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七)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八)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晋级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本场比赛为指定用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与饵料有关的物质及物品。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

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七)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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